2019、2020、2021及2022级各班:
根据《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现将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9级、2020级、2021级、2022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基本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5)原则上青年大学习学年考核周期内完成率达到90%。
2.优秀学生
(1)满足第1点基本要求;
(2)个人文明素养高、生活习惯好、积极参加班集体活动、关心帮助同学,表率作用发挥好;
(3)学习努力,在创新创业、实践锻炼、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方面表现突出。
(4)优秀学生评选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在申请推荐者中由小到大依次遴选,如位点相同则必修成绩位点小者优先。
3.优秀学生干部
(1)满足第1点基本要求;
(2)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或一届);
(3)热爱学生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工作考核优秀;表率作用发挥好,师生认可度高;
(4)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小班前30%;
(5)带头完成每期“青年大学习”;原则上青年大学习学年内完成率达到90%;
(6)干部考评达到良及以上(以学年内二课数据为准)。
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院属、班属学生干部)由学院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学校备案。校属学生干部由相关职能部门推荐,校团委审核,学校备案。
(二)优秀班集体
(1)班级管理好,班规等制度健全,执行好,全班同学遵守学生行为准则,成员团结,积极向上,学年内无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无严重违规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重视寝室文明建设,室风好;
(3)干部班子团结,勤政务实,作风优良,表率作用好,积极完成校、院安排的各项工作,干部无渎职、失职,工作无重大失误;
(4)学风建设好,学风状态评价优秀,全班同学学年总平均成绩80分以上,补考、重修人数率低于同年级同专业补考重修人数率平均数;
(5)科技学术和文体活动开展好,积极参加校院等组织的活动并受到表彰,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率高;
(6)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综合素质测评、各类评优评奖和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认真规范,无差错,结果认同度高;
(7)原则上青年大学习学年内班级完成率达到90%,社会实践参与率达到90%。
三、校级指标及分配
(一)校级指标
1. 优秀班集体
全院共4个指标。获评优秀班集体奖励 1000 元/个。
2. 优秀学生
全院共113个指标。
3.优秀学生干部
全院共54个指标。
在校属团学组织担任学生干部的评优由校团委评选(相关获评者不重复由学院推荐,兼职者,自行选择一方推荐,重复参评者直接取消推荐资格)。
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授予荣誉称号和证书。
(二)指标分配方案与申报推荐
所有荣誉,均须由各班团组织推荐或申报,并在其中遴选产生。根据评选要求,遵循突出优秀兼顾专业年级班级的原则,按如下方式进行指标分配。
1.优秀学生
风景园林专业:2019级22人,20级13人,21级12人,22级10人;
园林专业:20级8人,21级8人,22级8人;
环境设计专:20级11人,21级10人,22级11人。
各小班原则上按本班综合学业成绩位点向学院推荐排名最靠前2名同学。学院确保每班至少1位同学获评校级优秀学生的前提下,剩余指标名额按综合学业成绩位点在同年级同专业拉通排名推荐,如排名入围者未在班级推荐2人中,学院将联系对应同学提交推荐材料,班级推荐者排名未入围,自动获评“院级优秀学生”。自行放弃申请“优秀学生”,或申请推荐参评“优秀学生干部”者,不参与拉通排名。
2.优秀学生干部
全院共有54个推荐指标,其中班属学生干部推荐指标39个,院属学生干部推荐指标15个。
班级推荐:每班从符合要求的班委中(即担任或兼任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体育委员、文娱委员、生活委员、心理委员的班级同学,若支委未担任或兼任上述职务,不得参评。)推荐0-2人,严格排序,符合要求且排名第一者,拟评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第二名获评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若排名第一推荐人不符合条件,第二位顺位递补,各班不再增补推荐人。若各班无符合条件推荐人,或因推荐人不符合条件导致校级指标未用完,由学院统一调配指标给院属优秀学生干部。
学生组织推荐:按2022-2023学年部门设置和履职情况,学院学生会各部门向学院推荐0-3人;团青组织各部门向学院推荐0-2人,学生主席团推荐0-3人。已获班级或校属部门推荐“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不再重复推荐。学院将根据履职职务,工作业绩,师生认可度择优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学生会组织学生干部。符合条件未获批校级者,获评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所有评优评奖数据为上一学年,转专业学生均在原班级、原学院参评。同一学年内,校、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均互不兼得。
3.优秀班集体
由班级自主申报,填写相关附件2。
四、日程安排
(1)请各班、各学生组织于10月8日18:00前完成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及电子材料提交工作,纸质材料收取另行通知。校属团学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和材料收取工作由校团委组织安排。材料以班级或部门为单位统一打包,命名格式示例:一级文件夹“园林202101” ,二级文件夹“优秀学生张三”“优秀学生干部李四”。
(2)优秀班集体请各班于10月13日18:00前完成优秀班集体的材料报送,由学院奖励及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议审核,如需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打包文件命名格式示例:园林20XX优秀班集体。
材料提交邮箱:lxw09140915@163.com
附件:
1.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
2.优秀班集体统计表
3.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拟评情况统计表
风景园林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
202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