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团组织、团员青年:
根据《党校工作管理办法》(校党字〔2022〕58号)和学校《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发展对象培训和党员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1年以上(截止日期至2023年10月10日,一般为93期及以前院党校结业学员),已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青先培养)合格,且被党组织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师生员工。
(二)能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知识,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近1年来,原则上青年大学习完成率百分之百。
(三)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言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四)严格遵守团的章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双创竞赛、文体活动等各项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乐于奉献、关心集体、群众基础好。
(五)学习态度端正,具有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精神,学习成绩良好,无挂科、补考、重修等情况。
二、内容与形式
2023年秋季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拟于10月下旬举行,采取专题辅导、讲座报告、主题实践、小组讨论等方式,累计开展不少于24学时的集中培训,旨在引导学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本职心系“国之大者”“省之大计”“校之大事”,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和实践锻炼,进一步提升党性修养和道德品行。
三、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由平时考察(30分)、心得体会(10分)和结业考试(60分)三部分构成,各部分均合格后方可结业,具备被正式接收为预备党员资格。其中:平时考察和心得体会的考核评分由院党校负责,结业考试由校党校统一组织。
四、推荐程序
(一)团内推优
1.团支部依据《风景园林学院本科生团内推优入党(遴选党员发展对象)基础条件与积分细则》(附件1-1)或《风景园林学院研究生团内推优入党(遴选党员发展对象)基础条件》(附件1-2),指导符合基本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计算积分和整理积分证明材料(本科生填写附件2、研究生填写附件3,团支部对此两项材料进行预审,被推荐人准备对应证明材料。),填写附件4《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团组织推优)》(本人填写基础信息部分)、附件5《群众基础调查信息统计表》(注意每个拟发展对象群众基础调查对象不能少于三类、不能少于15人,请根据自己情况酌情选择以上五类,保证接收党组织考察调查时人数足够,程序合规)。
2.团支部要详细了解提出入党申请团员的基本情况,结合该团员平时的综合表现,开展“推优入党推荐会”,推选会议参会人数需占小班2/3以上,实行一人一票民主推荐制,获推荐人选得票数须占参会人数2/3以上,推荐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附件4“团支部大会意见”、《风景园林学院拟推发展对象(本科生)名单》(附件6-1)或《风景园林学院党支部拟发展对象(研究生)名单》(附件6-2)。
于9月23日20:00前将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电子档及证明材料打包(打包文件名格式,如风景园林201801支部、研究生1班)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见“五(三)”)。
(二)党支部考察
学院党委根据团支部推荐名单和积分材料,并予以审定,对符合条件者委派相关党支部党员对推荐人选进行进一步考察(通过课任老师、班主任、导师、室友、同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党员等了解被推荐人日常表现,着重了解先锋带头作用发挥情况、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群众基础、服务成效等),以确定党支部初步拟发展对象。
(三)学院党委审查
学院党委听取各党支部考察意见汇报,审查党支部初步拟发展对象,确定发展对象并备案,对发展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四)民主测评
根据组织发展程序和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要求,拟发展对象所在班级对拟发展对象开展入党民主测评,形式不限(原则上须由班主任主持)。民主评议参会人数(或投票人数)需达到小班总人数4/5,进行无记名投票,同意推荐人数达到参会总人数的2/3,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并填写《关于 XXX 同志入党民主测评评议表》(附件8)、《关于XXX 同志入党民主测评汇总表》(附件8);如所在班级民主评议与推优推荐会存在较大差异,须向学院党委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原因。附件7、8均于10月14日晚上20:00前打包(打包文件名格式,如风景园林201901支部、研究生1班)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见附录)。
五、其他事项
(一)转专业同学需在附件6备注栏备注原学院(本院转专业同学请备注原班级),便于查找材料,若因个人或班级原因耽误材料核查,后果自负。
(二)非本院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需要准备好此前入党积极分子阶段以及入党积极分子之前的所有材料。
(三)材料提交邮箱。风景园林专业、研究生提交至党务工作部钟润芳,邮箱:1022886003@qq.com。环境设计专业提至交党务工作部李灿,邮箱:1349361025@qq.com;园林专业提交至党务工作部程臻彦,邮箱:471278666@qq.com。
附件:1-1. 风景园林学院本科生团内推优入党(遴选党员发展对象)基础条件与积分细则
1-2. 风景园林学院研究生团内推优入党(遴选党员发展推向)基础条件
2. 风景园林学院本科生“团内推优入党”(遴选党员发展对象) 推荐条件自测审批表
3.风景园林学院研究生“团内推优入党”(遴选党员发展对象) 推荐条件自测审批表
4.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团组织推优)
5.群众基础调查信息统计表
6-1.风景园林学院拟推发展对象(本科生)名单
6-2.风景园林学院拟推发展对象(研究生)名单
7.关于XXX 同志入党民主测评评议表
8.关于XXX 同志入党民主测评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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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4日